北市文化獎僅參考簡歷事蹟 參賽作品未被審閱引爭議
【記者張俊明/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第27屆「台北市文化獎」已經評審評選出四位得獎人,分別為台灣現代詩啟發者瘂弦、文資學者米復國、牯嶺街小劇場掌門人姚立群以及紀實攝影詩人張乾琦等對文化發展具有貢獻者。但本屆台北市文化獎在評選過程被質疑有瑕疵,初選僅參考參選人書面資料,而未對參選人附件作品審核,有文化界人士認為台北市文化獎,獎金高達五十萬元,評審只依據書面資料就決定複選或淘汰,沒有慎重參酌參賽者所附成就作品及附件成就的水準與貢獻質量,會形同「作文比賽」。
台北市文化獎今年邁入第27屆,一位長期推廣台語相聲藝術的王姓文化工作者在初審中被淘汰,其附件作品DVD影片文化局郵寄返還。王姓文化工作者收到返還的DVD作品發現,送審的原封DVD影片,DVD包膜連拆封都沒有,可見評審並沒有觀看,就判定初審淘汰,讓他覺得很不被尊重,且評審評比僅針對書面資料、參賽者經歷簡介及推薦函,評審程序不夠嚴謹太潦草,有失公正公平性。
對於本屆台北市文化獎的評選過程未參考參選人的作品,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楊國聰表示,政府的標案或各項比賽的評審過程都非常嚴謹,參選人簡歷及事蹟固然是重要的參考項目,但其獎項獎金高達五十萬元,評審過程應該更嚴僅為佳,而參賽者的簡歷及事蹟是否達到獲獎水準,僅憑書面介紹是否得宜,若能將檢附的作品、事蹟作品及實證也併入關鍵的參考依據,會更嚴謹。中興大學國家政策暨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袁鶴齡表示,評選過程應依據參賽簡章所示的評選流程,符合評選流程就沒有問題,此屆台北市文化獎爭議點,在於參賽者所附的作品集並未被評審「閱覽」,台北市文化獎獲獎者的獎金高達五十萬元,在評審過程中,如果能對參賽者的作品進行閱覽以評比其水準或作品對文化的貢獻度,其公信力會比較經得起考驗,也能展現該獎項具有嚴謹的公正、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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